全市生产经营企业:
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,进一步规范全市质监系统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,促进巴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特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严格依法行政。严格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能职责履行公务,依法进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,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合法。按规定、按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,绝不擅自增设审批和许可前置条件,绝不违规违法、越权审批和许可;按规定抓好生产加工企业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工作,绝不放过经整改不达标的企业;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,不得办理“人情案”和“关系案”。
二、严格检查行为。按规定严格控制企业检查频次,按程序实施检查,按规定时限办结,按标准抽取检验样品,按标准低限收取费用,绝不乱收费,绝不超标准收费和抽取样品,绝不开展违反规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,绝不推诿,绝不刁难企业,礼貌待人、文明行政。
三、严格廉洁纪律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绝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或接受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物品,绝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,绝不在被检查单位报销或向被检查单位摊派费用。
四、全力打造服务质监。牢固树立服务理念,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检验检测等方面技术优势,真心、真情、用心服务,竭力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优质服务。
五、严格责任追究。凡存在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单位或个人,一经查实,将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一律严惩。
以上五条,敬请社会各界监督,若有违反者请及时向我局纪检组投诉举报。
监督投诉电话:5281803
四川省巴中质量技术监督局
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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